眼睛

咨詢寫手。
人艱不拆。

Come and be my CLIENT.
DONT be bored.

關於最近看的一篇福華同人文

Warning: 有很多對同人文非常主觀的看法。

 

事實上我應該等文章完了才寫這篇的,但是不趁著想寫的時候一鼓作氣恐怕到時我會把這事作棄了,所以,現在來寫一下:)

神夏S4之後很少有非AU(1)的同人文,一半是原作的關係,一半是這圈確實久了,很多劇情都被寫透了。而我最近看的《新房客》在前置上一點現在流行的花樣都沒有,我指的花樣就是“玩梗”。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對AU或者“玩梗”進行過系統性的分類和定義,但僅以對文章架構影響的程度來說,諸如ABO﹑吸血鬼﹑年齡操作(重置主要角色年齡)這些龐大的世界觀置換,即我們一般定義為AU的設定對故事的影響肯定比“玩梗”更大。我說的“玩梗”並不是貶義,我自己就經常玩,比方《I Got A Teddy Bear》是約翰變了泰廸熊,《再見﹒再見》是夏洛克失憶。一般來說,“玩梗”更容易抓人眼球,與此同時也更容易OOC,因為設定讓它距離原作更遠。而剛剛說的《新房客》就沒有這些元素,在這個前提下寫作更考驗寫手的基本功,諸如文筆﹑劇情掌握以及對人物的理解。

在Lofter這個以圖片﹑短文字佔優的平台上以及在這個浮燥的時代裡,進行文字連載是非常考驗作者耐力的事情。我不確定,只是感覺——大部分讀者大概在一千至兩千字以內就會決定要不要追看這個故事。這是網絡文學發展薘勃的結果,進行文字創作除了羞恥心外幾乎沒有任何門檻,直白地說:只要你敢,你就能當寫手了。而結果是我們有太多選擇了,所以我們可以揮霍那些碰上一個好故事的機會,因為放在我們面前的實在太多。可惜的是這種發展沒有催生更多優秀的故事,更多出現的是“a piece of cake”的文——不錯的文字包裝著好玩的梗。

這也是我覺得《新房客》特別難得的原因,它很慢熱﹑平實(這是作者一貫的風格,並不是故意反其道而行),它不但需要作者的耐性也需要讀者的耐性。但也只有這種節奏和處理手法才能表現更複雜的人物。《新房客》使用的是第一人稱,它很利於情感表現,但是作者文筆沒跟上的話文章整體的風格就很容易被往下拉。可是《新房客》作者細膩的文筆和這種筆法很配合。而我最喜歡這篇文的一點是它很條理﹑清晰地表現了約翰的內心世界,他的遲疑和膽怯在充足的鋪墊下很容易被讀者理解。

事實上要做到這點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我自己寫過也讀過很多福華同人文,從寫手的角度來說,我自己不很擅長這樣複雜的心理活動發展。我寫過很多戲劇化的情節,但是我塑造的人物的心理活動其實都相對地簡單。而從讀者的角度來說,我讀過很多失控的人物。在作者的文筆或者把控情節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試圖塑造一個複雜的人物的結果通常是讓讀故事的人感到:“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受?”或者“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從讀者的層面來說,我感到現在很多寫手太急於寫一個賺人熱淚的故事,而忽略了故事邏輯的重要性。事實上具說服力的情感表達應該是建立在完整的邏輯上的。

打個比方:

夏洛克跳樓了,約翰很傷心。

以及

夏洛克跳樓了,約翰愛他,所以很傷心。

在這裡,後者肯定更有說服力,至於“愛他”這個事實要怎樣表達是後話,但是在寫的時候不應該忽略它。

說到這裡讓我想起了最近看的一檔綜藝節目,節目裡參賽的人在舞台上表演了一齣短劇。完了,評委問:“我看不懂,為什麼他會這樣做?”其中一個表演者解釋:“因為他演的是一個有健忘症的人。”可是評委打斷了她,那個評委告訴她不用解釋,因為表演不用解釋。其實這換到文字創作裡也是一樣的。

邏輯之後是文筆(這並不是一個重要性的排序),《新房客》的文筆很細膩同時也很自然。直到幾個月前我都還很羨慕那種華麗麗的文筆,自己寫文的時候恨不得多寫幾個晦澀難懂的四字成語來證明自己真的有讀過幾年書。可事實上這種豐富的文筆並不適合長篇故事,首先它很容易喧賓奪主,其次是容易造成讀者的閱讀疲勞。可是《新房客》在這點做得恰到好處,簡單來說,作者的文筆讓我覺得:他確實讀過書,但是很克制,沒有拋太多書包XD。

 

其實這篇不能算是文評,因為實在扯了太多雜七雜八的東西,所以就不@作者了。

可是我還是要在這鄭重表達我對這故事番外(如果有)的期待 :)

 

(1) AU (Alternate Universe / 另類宇宙):意即虛構/重設原作的世界觀設定。

评论(3)
热度(111)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眼睛 | Powered by LOFTER